宪法法院在其 2024 年第 168 号裁决中证明,撒丁岛 2024 年第 2 号地区法是错误的,该法 规定启动一项程序,在 2023-2024 学年保持所有现有的学校自治。通过这一裁决,法院重新回到了经 2022 年第 197 号州法改革的学校网络规模问题上。法院认为,撒丁岛大区旨在维持所有学校自治的法律与《宪法》相抵触,因为《宪法》将此问题归 属于国家的专属立法权限。 宪法法官回顾说,《宪法》第 117 条第 2 款第 n 项规定,"教育总则 "属于国家的专有立法权限。法官们接着说,地区法 "违反了地区管理者与当地教育机构之间的必要对应原则"。有争议的条款还与《宪法》第 117 条第 2 款(g)项相抵触,因为正如 2023 年第 223 号判决所阐明的,学校配额的确定涉及国家公务员制度中的人员"。最后,法院指出,确定教育机构的类型和地点、建立新的综合学校或合并现有的综合学校仍然是 各大区的权限,同时也要考虑到每个地区的具体需求。然而,国家改革要求各大区遵守部级法令确定的学校和行政管理人员配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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